为满足我校广大教职工的需求,现为全校有关教职工开通电子邮箱服务。
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服务条件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广州医科大学电子邮箱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校园网管理等各项相关规定。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提供邮件服务或锁定帐号、中止服务。
对于超过3个月不登录、不使用的邮箱账户,学校有权进行临时性禁用,用户如需使用需申请重新开启。对于超过一年不登录、不使用的邮箱账户,学校有权进行注销回收,用户如需使用可重新申请办理。
二、服务内容
(一)开户
(1)个人邮箱:初次使用需登录企业微信并加入广州医科大学。如未加入学校企业微信,具体操作可联系信息中心信息管理部王广燊老师(联系电话:37103022)。
(2)部门邮箱:可通过登录OA,点击“发起申请”—“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部门电子邮箱申请表”,提交开通部门邮箱的申请。申请人为部门邮箱使用人,即该邮箱账号的责任人。如申请人无OA账号,需先向所在单位申请开设OA账号。
(二)使用
(1)网页访问
方式一:直接访问地址:http://mail.gzhmu.edu.cn/
可通过邮箱账号密码登录或企业微信扫码登录。

方式二:登录网上办公系统,点击右侧常用链接中“电子邮箱”→“进入邮箱”即可访问。

(2)企业微信(客户端)
在电脑登录企业微信客户端,点击“邮件”即可使用。

(3)企业微信(手机端)
点击下方“邮件”页面即可查看学校邮箱邮件。

(三)修改别名:仅限通过网上办公系统进入的方式进行修改。点击网上办公系统常用链接中“电子邮箱”后跳转以下页面,选择“邮箱配置”即可修改别名。每个用户仅限修改一次别名,命名要求参照管理规定实施。


(四)忘记密码:若通过网页方式访问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按提示完成自助重设密码。
(五)变更信息:因工作变动,部门邮箱使用人变更时,可通过登录OA,点击“发起申请”—“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部门电子邮箱申请表”,提交部门邮箱信息变更申请。
(六)注销:针对部门邮箱,可通过登录OA,点击“发起申请”—“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部门电子邮箱申请表”,提交部门邮箱注销申请;针对个人邮箱,其企业微信退出企业后即注销邮箱账号。申请注销的用户将不能再次注册。
(七)离职/退休员工邮箱保留机制按照管理规定实施。
广州医科大学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