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分享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展示我校教育数字化、教育装备建设与创新应用成果,现组织开展案例征集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各部处的广大教职员工征集优秀案例。案例以学校为申报主体,鼓励联合相关教育装备与应用研发机构、技术服务企业等支持单位共同申报,重点征集以下四类:
(一)智慧校园类。数字化建设及基础设施、智慧校园系统平台、智慧校园专用环境、线上教学应用等。
(二)平安校园类。校园安全系统、人员管理系统、安全应急教育等。
(三)教育装备类。视听设备、实验教学装备、音体美装备、心理健康装备、科学教育装备、学前及特教装备等。
(四)解决方案类。教育平台建设、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学习延伸、创新应用等。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结合本地教育工作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教育装备与应用效能,在推广和创新应用上已取得明显成效,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二)案例材料力求简练、层次清楚、逻辑合理,不得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需提供数据对比(如:应用前后教学效率、装备应用使用率、安全事件发生率变化)、用户反馈(教师、学生、家长评价)等实证材料。
(三)案例申报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如:装备应用课堂实录、实践场景演示),需在上传案例时一并提交。
三、校内报送材料
(一)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每个单位报送1份。
(二)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申报表(附件4),每个案例报送1份,包括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有技术支持单位的,须按表格要求加盖技术支持单位公章。
(三)与案例相关的数据、图片、视频及其他支撑材料。请按“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建立文件夹,文件名应简明、规范,确保材料可正常打开。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前将上述材料交齐至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纸质盖章材料报送地点:厚德楼B1-601;电子材料发送至:liujiaxin@gzhmu.edu.cn。逾期报送或材料不完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将组织校内审核,并会同,择优确定学校推荐案例,并通知入选单位于2026年10月8日前通过教育装备与应用数字馆活动专项入口完成相关部门线上提交。各单位在收到学校推荐通知前,请勿自行在平台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实际,认真梳理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案例,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组织与报送。
(二)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做好相关授权和信息安全审查。
(三)学校将统筹推荐案例的修改完善和平台填报工作,入选单位及作者应按要求配合完成后续审核、展示和交流等事项。
附件:1.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分享活动的通知
2. 联系人信息表
3. 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申报表
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育装备与应用案例分享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刘嘉欣;联系电话:37103022)
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