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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规模化和常态化应用,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广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 2023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 (以下简称“本活动”)。现将相关通知转发(附件1)。

   一、活动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及教育技术工作者。在往届活动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不再重复参赛。

   二、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设置课件、微课、系列型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共4类项目。参赛者以个人名义或组队方式(不超过5人)参加活动并创作形成作品。每位参赛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每个项目限报1个作品,每人参加的项目不超过2个。各个类别项目的具体说明与要求详见《活动指南》(附件2)。

   三、活动报送名额

   根据活动限额要求,我校限额报送课件6个,微课10个,系列型微课5个,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10个。现向全校征集参赛作品。建议积极申报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和微课。

   四、作品报送及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与本次活动,于5月14日前将作品清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至信息中心刘老师邮箱(liujiaxin@gzhmu.edu.cn)。

(二)参赛者须登录活动管理平台,在线填写作品登记表并按本校活动通知的要求将作品上报到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管理平台。平台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管理平台参赛者操作指引》(附件3)。

(三)参赛者在平台注册时所在单位请统一选择“广州医科大学”,最终推荐上报作品将于信息中心网站公布。

   五、作品遴选与推荐

如报名作品数超过学校报送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并推荐上报,并根据本次评奖活动结果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

   六、其他事项

   (一)相同的教学内容不能同时以课件和微课作品形式报送。

   (二)在作品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治原则性错误、侵犯知识产权、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或上报有关部门。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请各教学单位负责该项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加入我校“活动联系人群”(QQ群号:340241270);请需要咨询报名事项的参赛者加入“报名咨询群”(QQ群号:23172140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 2023 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的通知

2.2023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指南

3.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管理平台参赛者操作指引

4.作品报送清单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与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柯老师,371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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